公告日期:2018-02-07
关于哈尔滨东金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哈尔滨东金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哈尔滨东金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反馈意见回复与主办券商内核/质控部门编制反馈督查报告(模板见附件一),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一并提交。
一、公司特殊问题
1、公司设立时,黑龙江农机院以无形资产出资300万。(1)请
主办券商及律师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黑龙江农机院的性质核查其是否依法履行了出资程序、是否依法获得有权机关的审批、是否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发表明确意见。(2)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非货币出资是否属实、有无权属瑕疵、出资资产与公司经营的关联性、出资资产所有权转移及其在公司的使用情况、非货币出资程序及比例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资实物估值的公允性,并就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或其他瑕疵发表明确意见。
2、2009年10月,公司减少了注册资本。(1)请公司补充说明公
司此次减资的具体原因及所履行的程序。(2)请主办券商及律师结合公司减资原因对公司此次减资的必要性、真实性、减资程序及公司债务处理是否合法合规及该减资是否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3)请主办券商及申报会计师对公司此次减资的会计处理是否合法合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请公司补充说明公司股权形成及变化过程中是否存在国有股东向公司出资及转让股权的情况。如存在,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国有股东向公司出资、涉及国有股权历次转让及股份制改造时是否取得有权机关的批复文件,是否履行国有股权管理(出资、股改、转让)方面的相关程序,并就国有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发表明确意见。
4、公司销售集中。 2013年和2014年,公司前五大客户的营业
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0%和97.78%,其中公司主要客
户哈尔滨市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所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96.06%和
90.12%,公司面临一定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1)请公司结合业务特点、经营战略等补充说明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2)请公司结合客户粘性、公司与客户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市场竞争情况等补充披露公司与现有客户合作是否可持续;(3)请公司结合经营计划、市场开拓策略等补充披露针对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拟采取的管理措施;(4)请公司说明销售集中是否为关联交易,前五大客户与公司股东或管理层是否存在关联关系;(5)请主办券商针对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规模较小是否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发表专业意见。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波动较大。公司报告期内2015年1-6月营
业收入对比2014年度呈大幅下降趋势,母公司2015年1-6月营业收
入占母公司2014年度母公司营收的0.01%,请公司补充披露营业收
入大幅下降的原因并做量化分析,请主办券商及申报会计师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是否真实,是否完整,是否跨期,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并发表明确意见。
6、是否存在现金交易。公司主要从事农机产品研发、推广、经销,农业装备及农机配件,请公司补充披露是否存在现金交易,如有(1)请公司披露针对现金交易客户的合同签订、发票开具与取得、款项结算方式等,并披露公司针对资金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2)请公司结合发票开具与取得情况说明公司相关流转税及所得税的计提与缴纳情况;(3) 请公司说明是否存在业务员代公司收款的情况,如存在,请公司说明针对防止业务员挪用或侵吞公司款项所制定的相关制度,并披露如何保证收款入账的及时性及完整性;(4)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与公司资金循环相关的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及公司执行情况,核查公司税收缴纳是否合法合规,核查公司收款入账的及时性及完整性;(5)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说明针对公司收入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执行的具体尽调及审计程序,确认的金额占总金额的比重,并说明取得的相关的内外部证据; (6)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针对公司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问题
三、申报文件的相关问题
请公司和中介机构知晓并检查《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为便于登记,请以“股”为单位列示股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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