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9
公告编号:2023-044
证券代码:836027 证券简称:金晟环保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网络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19 日,书面
5.会议主持人:张平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从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公告编号:2023-044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何书元、竺素娥、李有星、曲亮因在外地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3-04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44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议案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生效,提议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