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18
公告编号:2023-039
证券代码:836027 证券简称:金晟环保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对《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底价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此次调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发行底价符合证券市场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 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底价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竺素娥、李有星、曲亮
2023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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