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3
公告编号:2017-045
证券代码:836017 证券简称:飞达音响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广州飞达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 2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
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之规定,公司对 2017年 1
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
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7年 5月 10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公告编号:2017-045
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之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对
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政府补助的列报及利润总额无影响。
公告编号:2017-045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州飞达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广州飞达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广州飞达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