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8
关于北京摩诘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三次反馈意见之回复
主办券商
二〇一六年一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司下发的 《关于北京摩诘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三
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北京摩诘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摩诘创新”、 “公司”),已会同主办券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
则,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讨论,现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
稿)中的相同。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题的回复 宋体
《公开转让说明书》原文 宋体
《主办券商推荐报告》修改部分 楷体、加粗
《公开转让说明书》修改部分 楷体、加粗
1、 2013 年 3 月 12 日、 2014 年 3 月 10 日及 2015 年 3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
开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自
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保本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
( 1)请公司结合第一次反馈意见回复说明并披露投资理财的时间、原因、
金额(发生额、余额)、履行的决策程序以及投资收益情况。( 2)请公司说明报
告期内投资理财对公司流动性及主营业务的影响,未来投资理财的规划。( 3)请
主办券商和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回复】
( 1)尽调过程和事实依据
主办券商项目组对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 获取了公司出具的报
告期内理财产品明细表及《关于报告期内公司理财和未来理财规划的说明》,抽
查了理财产品购买及赎回资金流水,查阅了与理财产品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查
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15】第 190803
号”审计报告,以核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相关情况。
( 2)分析过程
问题一:
请公司结合第一次反馈意见回复说明并披露投资理财的时间、原因、金额 (发
生额、余额)、履行的决策程序以及投资收益情况。
作为军工企业,公司收款一般集中在每年 12 月份左右,为了充分利用大额
资金结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故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银行
理财产品投资。 2013 年 3 月 12 日、 2014 年 3 月 10 日及 2015 年 3 月 30 日,公
司分别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14 年度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保本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期限两个月左右的短
期产品类型和日积月累等随时存入、随时赎回产品类型,且从未发生理财产品到
期无法赎回情况。 2013 年度、 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6 月份,公司分别实现投资
收益 15.81 万元、 258.70 万元和 117.93 万元。公司理财产品购买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 1-6 月份:
受托人名称 产品类型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起始日期
中国银行北京清华园支行 日积月累 2,730.00 2015 年 1 月 1 日
中国银行北京西三旗支行 日积月累 2,500.00 2015 年 1 月 1 日
交通银行北京天坛支行 日增利 S 款 1,700.00 2015 年 1 月 20 日
交通银行北京天坛支行 生息 365 5,550.00 2015 年 1 月 1 日
受托人名称 产品类型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起始日期
交通银行北京天坛支行 稳得利 14 天周期型 2,000.00 2015 年 1 月 16 日
交通银行北京天坛支行 稳得利 14 天周期型 1,700.00 2015 年 1 月 27 日
交通银行北京天坛支行 稳得利 28 天周期型 3,000.00 2015 年 2 月 2 日
交通银行北京天坛支行 稳得利 28 天周期型 1,700.00 2015 年 3 月 3 日
交通银行北京天坛支行 久久养老月丰 42 天 3,000.00 2015 年 3 月 3 日
交通银行北京天坛支行 稳得利 28 天周期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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