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0-14
证券代码:835993 证券简称:泽衡环保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河南泽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0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杨培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新郑市泽衡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郑泽衡”)100%股权、荥阳市泽衡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荥阳泽衡”)100%股权及河南定方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方市政”)100%股权转让给公司关联方河南若衡科技有限公司。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事项,但因本次出席会议股东杨培仁、赵敏均为关联方,无其他股东出席会议,如适用回避表决将导致股东大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表决。经参会股东一致同意,本议案不适用回避表决制度,由全体参会股东参与投票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出售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2]第 2-00708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经审计的资
产总额为 842,309,594.69 元、资产净额为 223,381,805.95 元。
标的公司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的资产总额合计为 675,451,177.24 元,占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80.19%;资产净额合计为 16,037,427.64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净额的比例为 7.18%。标的公司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事项,但因本次出席会议股东杨培仁、赵敏均为关联方,无其他股东出席会议,如适用回避表决将导致股东大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表决。经参会股东一致同意,本议案不适用回避表决制度,由全体参会股东参与投票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出售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为河南若衡科技有限公司,其股东分别为杨培仁(持股比例为 90%)及赵敏(持股比例为 10%)。杨培仁和赵敏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且分别任公司董事长和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河南若衡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易。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事项,但因本次出席会议股东杨培仁、赵敏均为关联方,无其他股东出席会议,如适用回避表决将导致股东大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表决。经参会股东一致同意,本议案不适用回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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