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锐科技:关于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函的公告
随锐科技资讯
2020-05-29 15: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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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5-29


公告编号:2020-041

证券代码:835990 证券简称:随锐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

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报送了定向发行申请文件。全国股转公司于2020 年5月 13日向公司出具了《受理通知书》(编号:DF20200513001),公司报送的股票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经审查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的相关要求,现予受理。
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于当日向公司出具的《关于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1274 号),全国股转公司对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

公告编号:2020-041

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本次定向发行不超过 100.9836 万股新股。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报送全国股转公司的申请文件实施本次定向发行。

(三)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新增股票挂牌手续完成前,公司如发生影响本次定向发行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

(四)公司应当在完成股票定向发行后,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新增股票挂牌手续。

(五)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定向发行说明书披露的用途。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尚需向全国股转公司履行备案程序,故定向发行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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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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