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5
公告编号:2019-15
证券代码:835966 证券简称:创新工场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创新工场(北京)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深圳创新奇智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对外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创新奇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奇智”或“子公司”)基于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在行业竞争力,拟于2019年度进行多项对外投资。投资计划如下:
2019年度,子公司将在国内设立不超过4家子公司,预计总投资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
2019年度,子公司将围绕业务发展战略适时开展合资公司设立、并购等业务,预计总投资金额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计划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设立子公司:
根据《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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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开展合资公司设立、并购等业务: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582,750,395.42元,经审计净资产544,352,036.15元。子公司开展合资公司设立、并购等业务时,单笔金额最高可能为160,000,000.00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46% 和29.39%。因此,未达到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如发生关联交易,将按照相关办法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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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深圳创新奇智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对外投资计划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对外投资计划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二、 对外投资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计划事项均为子公司2019年度预计对外投资事项,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子公司在交易发生时进行确定,并授权子公司在对外投资计划额度范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 对外投资计划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对外投资计划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计划系子公司发展需要,有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与团队建设,对其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对外投资计划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计划是公司从长期战略布局出发做出的慎重决定,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确保公司投资的安全与收益。
(三) 对外投资计划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计划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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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利影响。从长远发展来看,本次投资计划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增长具有积极作用。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创新工场(北京)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创新工场(北京)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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