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09
公告编号:2018-032
证券代码:835963 证券简称:安人股份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杭州中软安人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之
增资进场交易规则
二零一八年十月
公告编号:2018-032
一、本次增资的交易场所
根据有关国资监管规定,安人股份本次增资将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简称“上海联交所”)挂牌,具体进场操作由上海联交所负责实施。
二、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现有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其认购上限为其于本次发行前持股比例与本次拟新增股份上限的乘积,其认购的部分只需报拟认购股数,认购价格以在上海联交所挂牌并征集、遴选投资人后,经董事会确认的发行价格为准。
行使优先认购权的现有股东无需满足在产权交易机构挂牌的投资人资格条件,但需按照进场规则缴纳保证金。
行使优先认购权的现有股东如最终不接受经挂牌进场交易所确定的发行价格,则需在谈判当日现场书面确认放弃拟认购增发股份,否则将视为违约没收已缴纳保证金;也可选择部分放弃拟认购增发股份,不视为违约。
现有自然人股东参与本次增资需符合国有企业的有关监管规定。
三、增资进场交易方式、保证金比例及交易条件设置
(一)增资进场交易方式
本次安人股份增资进场交易,如征集到经安人股份确认的符
公告编号:2018-032
合资格条件并递交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1-3家、新增股份总数不超过1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符合《发行方案》要求的,或由竞争性谈判遴选的投资人,由安人股份董事会确定为最终投资人。
本次进场交易将通过竞争性谈判进行择优,确定最终投资人与认购价格,即在产权交易所挂牌时设定标准,对报名的投资人进行初步筛选后,由安人股份代表和上海联交所随机遴选出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与入围的投资方进行一对一谈判,在谈判过程中商定全部合同条款,并经安人股份董事会确认后签署正式的增资协议。
(二)保证金金额设置
外部投资人及拟行使优先认购权的现有股东报名参与本次增资时需缴纳保证金100万元。
(三)本次增资进场交易的投资人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须为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2.若意向投资人为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需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业务问答(二)—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有关问题的解答》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自身参与
公告编号:2018-032
本次股票发行的,其完成登记不作为相关环节审查的前置条件;已完成登记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其完成备案不作为相关环节审查的前置条件,但私募投资基金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其管理人需要完成备案。上述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及私募投资基金在审查期间未完成登记和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需出具完成登记或备案的承诺函,并明确具体(拟)登记或备案申请的日期。
3.意向投资人应能为增资人未来战略布局提供更多的行业资源、技术资源及资本运作支持,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意向投资人不得是境外投资者、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
5.意向投资人需以货币形式出资,单个意向投资人认购股份所出资金总额不得低于400万元且认购股数不得高于800万股;但如各意向投资人认购股数总额及募集资金总额均未超过上限,经增资人认可,单个投资人认购股数可以超过800万股。
6.意向投资人不得采用匿名委托方式参与投资。
7.意向投资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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