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华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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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3 17: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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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3

公告编号:2018-010



证券代码:835943 证券简称:凯华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凯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广东凯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7年6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广东凯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该发行方案中,公司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440.00万股(含4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4.00元/股,融资额不超过1,760.00万元(含1,760.00万元)。2017年6月30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告编号:2017-032。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本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验字【2017】第18-00014号《验资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7月5日,公司收到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公告编号:2018-010



17,600,000.00元。2017年8月7日,公司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17)4913号《关于广东凯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确认公司本次股票发行4,400,000股,其中限售0股,不予限售4,400,000股。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新增股份的登记,新增股份于2017年8月25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凯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保证专款专用,相关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提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况,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的情况。根据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披露的《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公司本次股票发行认购账户为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账号:8011 01000914 0995 82),并于2017年7月6日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未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之“一、原则性规定”之“(四)募集资金使用:挂牌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规定。



公司按照已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中的用途存放和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并依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6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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