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1
公告编号:2017-034
证券代码:835943 证券简称:凯华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凯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律师事务所签字律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变更股票发行签字律师
根据2017年6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网址: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股票发行方案》(更正后)(公告编号:2017-028),公司聘请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作为此次股票发行律师事务所,签字律师为窦雍岗、韦超杰。现由于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内部安排原因,原签字律师由窦雍岗、韦超杰变更为窦雍岗、张波。
二、变更签字律师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签字律师不属于公司章程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公司管理层一致同意本次签字律师的变更。
三、变更签字律师对此次股票发行的影响
此次变更系因为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内部人员工作调整,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仍为此次股票发行律师事务所,不会对此次股票发行产生影响。
公告编号:2017-034
特此公告。
广东凯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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