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深圳市菁优智慧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告
深圳市菁优智慧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菁优教育”)于 2015 年 10
月聘请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本公司”)担任主办券
商,并于 2016 年 3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纳
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本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菁优教育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依照相关规定和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
广州证券在担任菁优教育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过程中,菁优教育治理机制较为完善,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积极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按照要求提供持续督导相关文件,并认真落实主办券商整改意见,按时支付持续督导费用。
鉴于菁优教育的发展战略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并就相关终止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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