菁优教育: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菁优教育资讯
2018-11-15 09: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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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1-13


证券代码:835922 证券简称:菁优教育 主办券商:广州证券
深圳市菁优智慧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深圳市菁优智慧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计划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菁优智慧教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深圳市菁优瑞丰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向激励对象转让的菁优瑞丰财产份额。激励对象通过受让菁优瑞丰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三、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8.50万股,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789,450股的5.42%。

四、本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2人,为公告本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

五、本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2元/股。

六、本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本计划的限售期自股票授予登记日起36个月,锁定期满,可按如下安排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批次 解除限售日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批次 股票授予登记日起36个月 60%

第二批次 股票授予登记日起48个月 20%

第三批次 股票授予登记日起60个月 20%


七、激励对象的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合格以上”才能解除限售当期对应股票。如果激励对象2019年-2021年间,有出现过两年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即所有获授股票均不能解除限售,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按购股本金进行回购。
八、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九、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 5
第二章 本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6
第三章 本计划的管理机构.................................................................. 6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6
第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7
第六章 本计划的时间安排.................................................................. 7
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9
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9
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 11
第十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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