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关于双飞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1 年度
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司农专字[2023]22008250026 号
目 录
报告正文 ......1-2
双飞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1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
说明......3-9
关于双飞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1 年度
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司农专字[2023] 22008250026 号
双飞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双飞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飞人”)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双飞人管理层编制的《双飞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1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是双飞人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双飞人管理层编制的2020-2021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检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提出审核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双飞人管理层编制的《双飞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1 年度
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双飞人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双飞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1 年度
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双飞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现以下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公司已对此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采用追溯重述法对 2020-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重要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原因及内容
(一)销售返利调整
公司销售主要采取经销商的模式,由一级经销商将产品配送至二级销售商及终端卖场。对于二级销售商,根据其从一级经销商拿货情况给到配送费返利和终端销售支持;对于终端卖场,根据其从一级经销商拿货情况给到终端销售支持。由于配送费返利和终端支持与销售数量挂钩,会计处理作为可变对价处理。
公司以前年度根据二级销售商及终端卖场当年度已经提货的情况计提已经确定的销售返利,为了更好的反映与销售相关可变对价的情况,将期末仍在一级经销商库存的存货,也根据协议约定及历史经验情况,预提相应的销售返利。针对此事项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2020 年调增主营业务收入 12,421.11 元,调增预计负债 3,264,554.67 元,调整递延所得
税资产 489,683.20 元,调增所得税费用 1,863.17 元,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 2,785,429.41 元;
2021 年调减主营业务收入 444,995.77 元,调增预计负债 3,709,550.44 元,调增递延所得
税资产 556,432.57 元,调减所得税费用 66,749.37 元,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 2,774,871.47 元。
(二)销售推广费用调整
如上所述,公司主要采取经销商的模式销售,公司会投入资源促成一级经销商库存实现终端销售,以达到后续向公司继续采购的目的。
公司以前年度根据已经实现终端销售的情况计提已经确定的销售推广费用,为了更好的配比销售相关的费用,将期末仍在一级经销商和二级销售商库存的存货,根据协议约定及历史经验情况,预提相应的销售推广费用。针对此事项追溯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2020 年调增销售费用 142,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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