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瀚电气: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威瀚电气资讯
2020-04-30 17:55:3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35900 证券简称:威瀚电气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天津威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 9 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 9 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指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公司根 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据需要可以设董事会秘书。 责人。

第 19 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第 19 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本: 本: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 31 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 31 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
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 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
使相应的表决权; 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可以通
议或者质询; 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投资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 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向公司提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 出建议或者质询,公司应充分听取股东
份; 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股东关心的问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 题;
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 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
告; 份;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 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
配; 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告;
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
股份; 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
(八)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配;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

(八)公司建立与股东畅通有效的沟通
渠道,保障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
权、参与决策和监督等权利。

(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
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 40 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 第 40 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