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30
证券代码:835896 证券简称:智慧物流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天津云商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投资者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提升经营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为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价值。经慎重考虑,天津云商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该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可对提出股份回购需求的异议股东的股份由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进行回购,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为准。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 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 未出席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者出席会议对公司摘牌议案提出有效反对/弃权票的股东;
3. 在回购申报有效期限内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股份回购申请,要求
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股东;
4. 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
的情形;
5. 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1)异议股东在终止挂牌议案审议披露后买入的股份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相关公告。
对于在知悉公司存在终止挂牌可能性的情况下仍然买入股票的行为,回购方不承担保本义务,回购方承诺原则上按公司股票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含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收盘价的算数平均值进行回购。
(2)异议股东在终止挂牌议案披露前已持有的股份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对提出股份回购需求的异议股东的
股份由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为基础,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为准。(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股票的,交易价格不作为参考价格,回购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期限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异议股东需在申报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回购申请应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申报有效期满后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任何争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回购事宜联系方式
异议股东可就回购事宜与公司联系,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胡双志
联系电话:022-84882023
电子邮箱:szhi_hu@hnair.com
联系地址:天津市自贸试验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三大街8号
(六)特别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各位投资者,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特此公告。
天津云商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7月30日
附件:
天津云商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异议
股东股份回购申请书
股东名称/姓名
统一社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