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11
证券代码:835887 证券简称:正凯新材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正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 时 0 分。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2 月 20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会议地点
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山东正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 2019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000.00
万股(含 1,000.00 万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00 元,预计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人民币 5,000.00 万元)。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为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跨境创投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在册股东均自愿放弃全部优先认购权,并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签署了
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并承诺在本次股票发行的股权登记日前(含当日)不进行股权转让。
本次股票发行,包含业绩承诺、股份回购安排、反稀释条款等特殊条款。(二)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合同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进行 2019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公司已与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跨境创投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山东正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跨境创投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山东正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该认购合同在满足合同规定的成立和生效条件后生效。
(三)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进行 2019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公司已与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跨境创投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山东正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跨境创投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山东正凯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
为保障认购对象相关权利,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正凯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志刚与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跨境创投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山东正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跨境创投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山东正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协议就业绩承诺、股份回购安排、反稀释条款等特殊条款进行了约定。此外,实际控制人沈志刚与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跨境创投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回购保证协议》,指定沈志刚为股份回购安排的连带保证人。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因股票发行备案审查的反馈要求,可以修改或删除上述补充协议中的特殊投资条款。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时止。
(四)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本次股票发行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总数变更事宜,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拟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第五条涉及的注册资本、第十七条涉及的股份总数等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五)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与股票发行对象签订关于本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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