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凯新材:关联交易公告
正凯新材资讯
2019-07-15 17:36:3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7-15


公告编号:2019-029

证券代码:835887 证券简称:正凯新材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正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现根据经营需要,拟向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流动贷款1,000.00万元,利率不低于同期基准利率上浮70%;敞口银行承兑汇票1,000.00万元,保证金比例不低于50%。授信期限12个月,由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志刚、法定代表人庄建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7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由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因董事沈志刚为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志刚回避表决。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19年7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由实际控制人沈志刚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因涉及关联交易,董事沈志刚回避表决。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告编号:2019-029

2019年7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由法定代表人庄建刚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因涉及关联交易,董事庄建刚回避表决。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857号179-2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沈志刚

实际控制人:沈志刚

注册资本:200,000,000元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生产:化纤布,窗帘布,针纺织品;一般经济信息咨询;会展服务;经销:化纤原料,机械配件,经营本企业资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杭州市萧山区靖江街道东桥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自然人

姓名:沈志刚

住所:杭州市萧山市

3.自然人

姓名:庄建刚

住所:杭州市萧山市
(二)关联关系


公告编号:2019-029

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志刚,同时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正凯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公司股份2,535.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00%。同时沈志刚还担任公司董事长。

庄建刚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56.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0%,同时庄建刚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交易系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沈志刚、庄建刚为公司拟申请的银行授信无偿提供担保,故该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现根据经营需要,拟向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流动贷款1,000.00万元,利率不低于同期基准利率上浮70%;敞口银行承兑汇票1,000.00万元,保证金比例不低于50%。授信期限12个月,由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志刚、法定代表人庄建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终授信额度、期限、担保方式等以实际签订协议时为准。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