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4
公告编号:2018-006
证券代码:835886 证券简称:圣目股份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天津圣目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天津圣目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挂牌公司”或“圣目股份”)于2018年5月11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措施》”)(股转系统发[2018]967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自律监管措施》的主要内容
挂牌公司未在2017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
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张惠军、董事会秘书吴顺禧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受到的监管措施
公告编号:2018-006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第(四)款及《业务规则》第1.4条、第6.1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挂牌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挂牌公司的时任董事长张惠军、董事会秘书吴顺禧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挂牌公司应当在2018年6月29日前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挂
牌公司时任董事长张惠军、董事会秘书吴顺禧应勤勉尽责,确保挂牌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年报披露工作。
三、公司说明及整改措施
1、公司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所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公司已于2018年5月2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日起被停牌。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方面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告编号:2018-006
4、公司正积极推动年报编制工作,力争在既定的时间内完成年报的披露工作。
四、备查文件
《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
露负责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8]967号)
特此公告。
天津圣目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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