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25
关于对江苏华富储能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18】第147号
江苏华富储能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华富储能)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主要客户
公司第一大客户扬州优顺电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兆富,注册资本20万元,成立日期2017年2月20日,住所高邮市海潮东路商住楼-09号,报告期内销售额5,679万元;第二大客户扬州圣祥电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兆明,注册资本20万元,成立日期2015年8月17日,住所高邮市海潮东路125号-106,报告期内对其销售金额为1,718万元。
请你公司:
(1)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说明第一大客户与第二大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及控股股东江苏华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第一大客户及第二大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说明公司与上述两个客户的合作模式、交易的商业实质、资金实物的流转形式、回款情况;说明公司对上述两个客户销售的产品与毛利率情况,量化分析与其他客户同等产品毛利率的差异;对上述两个客户报告期内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及依据。
2、关于借款及关联方资金拆借
公司资产负债表披露,短期借款期末余额8,800万元,期初余额12,750万元,短期借款减少的原因是2017年公司归还银行贷款3,950万元。
公司现金流量表披露,报告期内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0,700万元,但你公司年报“第七节融资及利润分配情况——四、间接融资”披露为不适用。披露内容前后不一致。
公司现金流量表披露,报告期内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000万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40、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4)进一步披露,这13,000万元中有5,200万元为资金拆借,具体包括向江苏华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入3,000万元,向居永祥借入1,000万元,向周道军借入1,200万元。但你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报告期内你公司发生关联方资金拆借4900万元,分别是向江苏华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入3,000万元,向高邮市诚信工业企业贷款担保有限公司借入1,900万元。关于资金拆借的披露内容前后不一致。
请你公司:
(1)说明间接融资填写情况与财务报表内容不符的原因;公司报告期内间接融资的具体情况;
(2)说明关联方资金拆借与财务报表内容不符的原因;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是否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是否及时予以披露,是否在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中作为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8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部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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