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7
公告编号:【2017-047】
证券代码:835882 证券简称:贝利特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贝利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贝利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贝利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年12月23日09时30分
结束时间: 2017年12月23日11时3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2月18日。股权登记日
公告编号:【2017-047】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宁夏平罗县丽珠大道北侧贝利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12月7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贝利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
(二)《关于聘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公司拟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大会的,须持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大会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公告编号:【2017-047】
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印章、个人简历;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印章。
(二)登记时间: 2017年12月22日10:00-15:00
(三)登记地点
宁夏贝利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敏
电话:0952—3997202
(二)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等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贝利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贝利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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