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基新材:股权质押公告
天基新材资讯
2019-06-20 18: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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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6-20


公告编号:2019-010

证券代码:835875 证券简称:天基新材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北京天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股权质押概述
(一) 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陈智勇质押6,300,915股,占公司总股本10.4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6,300,915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6月18日起至质权依照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消灭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钟寺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公司股东周猛质押2,749,074股,占公司总股本4.56%。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440,153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308,921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6月18日起至质权依照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消灭之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钟寺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公告编号:2019-010

被担保的债权金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000元。本次质押为公司控股股东陈智勇以其合法持有的公司6,300,915股股份和公司股东周猛以其合法持有的公司2,749,074股股份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钟寺支行,为公司的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根据北京天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钟寺支行签订的《最高额质押合同》,股东个人已于2019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质押股份数为9,049,989股,占公司总股本15%。另由公司控股股东陈智勇名下位于海淀区玉渊潭乡西三环的房产(产权以及面积以最终取得的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信息为准)提供抵押担保,并由陈智勇、周猛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二) 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陈智勇和公司董事、高管周猛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用于公司银行授信,本次股权质押所担保的贷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助于公司业务经营及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 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陈智勇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如有):董事长兼总经理


公告编号:2019-010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8,610,000、30.85%
股份限售情况:16,432,500、27.24%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5,380,975、25.49%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

201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陈智勇质押2,348,131股,因2016年5月26日公司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5股,导致原先质押股数从2,348,131股增加到了5,870,327股,占公司总股本10.00%,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质押权人为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该笔质押已于2016年12月6日解除质押。2016年8月22日,公司股东陈智勇质押5,870,33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0%,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向银行贷款3,000万元提供担保,质押权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2017年1月13日,公司股东陈智勇质押3,121,252股有限售条件股份,用于公司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钟寺支行,该笔质押已于2018年1月23日解除质押。2018年1月23日,公司股东陈智勇质押3,209,73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用于公司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钟寺支行,该笔质押尚未解除。
股东姓名(名称):周猛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如有):董事会秘书、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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