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0
证券代码:835857 证券简称:百甲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 年 9 月 15 日召
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实施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无须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
为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按照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之承诺,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此次回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三、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四、 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修订后)》并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3.99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
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3.60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 ﹣V * Q/Q0 )/(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五、 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500,000 股,不超过 75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比例为 0.28%-0.41%,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 199.5 万-299.25 万,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六、 回购实施期限
(一)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 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10个交易日内;
2.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
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 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
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
七、 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根据拟回购股份数量区间及用途,如本次回购达到数量上限,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为:
回购实施前 回购完成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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