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铸科技:收购资产的公告
智铸科技资讯
2017-05-11 15: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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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5-11

证券代码:835831 证券简称:智铸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智铸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收购方:苏州智铸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交易对手方:曹立峰、门宏建、曹玉明



交易标的:天津宾高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宾高宜”)100%股权



交易价格:500万元人民币,此交易价格依据宜高宜2017年4



月10日审计报告经各方协商后确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



上。”



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72,855,934.01元,期末净资产为55,652,770.38元。本次收购的



宾高宜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160,124.26元,净资



产为 546,935.28 元。因成交额高于标的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



则参与运算以成交额为准。成交金额占公司 2016 年末资产总额的



比例为6.86%,占公司2016年末净资产额比例为8.98%。依照2016



年财务数据,此次购买资产不满足《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和三十五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本次收购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7年5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该



对外投资事项。此事项需要经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无须政府有关部门特殊审批。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一



交易对手方姓名曹立峰,性别男,国籍中国,住所为天津市河东区成林道滨河里1号楼3单元,最近三年担任过天津宾高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2.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二



交易对手方姓名门宏建,性别男,国籍中国,住所为天津市南开区密云路雅宣园2号楼,最近三年担任过天津宾高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技术总监。



3.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三



交易对手方姓名曹玉明,性别男,国籍中国,住所为天津市河北区黄纬路二美里,最近三年担任过天津宾高宜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经理。



4.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天津宾高宜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交易标的所在地: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



股权类资产信息说明:天津宾高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



03月22日,注册资本5,000,000元,住所: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



(西区)香港街3号B座202-7室。主要经营范围为计算机技术咨询



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安装维护;电脑网络工程;通讯网络工程;通讯领域的技术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及配件、阀门、管道配件批发兼零售;软件开发;软件测试。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股东曹立峰持宾高宜55%的股权,股东门宏建持有宜高宜 40%的股权,股东曹玉明持有宾高宜 5%的股权。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交易标的最近一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资产总额为 1,160,124.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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