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0
公告编号:2019-021
证券代码:835823 证券简称:视美泰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深圳市视美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
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视美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规划的需要,经慎重考虑,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公司已就申请股票终止挂牌事宜与股东进行沟通协商,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出席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该次股东大会但对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学良先生郑重承诺,由公司控股股
公告编号:2019-021
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学良先生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股票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为未出席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该次股东大会但对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未投赞成票的股东(以上合称“异议股东”);
(二)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
(三)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数量以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信息为准;
(四)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相关议案之次日起至终止挂牌后10个转让日止,为本次回购的申请有效期限,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书面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学良先生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五)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邮政快递/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六)争议调解机制: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联系方式
异议股东可就回购事宜与公司联系,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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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谢卫良
手机:13423701397
E-MAIL:wlxie@smdt.com.cn
电话:0755-61662980
传真:0755-26992201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1号国实大厦18楼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按照公告安排时间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市视美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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