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林牧: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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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5 15: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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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2-15

证券代码:835822 证券简称:丝路林牧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甘肃丝路林牧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甘肃丝路林牧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2月13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2月8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首百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卢首百将其承包的土地无偿提供给公司使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了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首百签订《无偿使用土地合同》,卢首百同意将其承包的土地无偿提供给公司使用。卢首百同意给公司无偿使用的土地共836亩。其中第一块退耕还林地202亩,四至为东至四支34斗斗渠,南至治沙站场部前道路,西至林地灌溉渠,北至村村通水泥路(除治沙站场部、侧柏地和菜地);第二块铁路林102亩,四至为东至重点公益林宣传碑东,南至林带灌水渠,西至铁路桥桥洞,北至甘武铁路界桩;第三块县界林532亩,四至为东至四支41斗斗渠,南至四支渠伴行路,西至景古两县县界沙沟,北至甘武铁路桥桥洞。



表决结果:无。



回避表决情况:公司董事卢首百、卢宥臣、寇准川子、卢新才系一致行动人,为关联董事,均应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向耿小英采购苗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2016年3月12日,公司与公司监事耿小英签订《苗



木购销合同》,约定公司向耿小英采购刺槐、国槐等苗木,合同总价为87,800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公司董事与上述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卢灵芝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2016年10月19日、2016年11月4日,公司两次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首百之女卢灵芝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卢灵芝向公司提供借款,借款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0万元、20万元,两次借款均为无息借款,借款期限均为一年。



表决结果:无。



回避表决情况:公司董事卢首百、卢宥臣、寇准川子、卢新才系一致行动人,为关联董事,均应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取得更好的发展,经董事会讨论,现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公司章程》修改的具体情况,详见《甘肃丝路林牧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内容:因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现根据《公司章程》修改情况,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内容:因公司拟对《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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