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13
证券代码:835813 证券简称:任森科技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湖北任森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10月30日10时00分
结束时间:2017年10月30日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0月25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
(七)会议地点:湖北省长阳经济开发区长阳大道689号公司大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二)《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三)《关于同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也诗不参与公司2016年股
票发行认购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4)机构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湖北任森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湖北省长阳经济开发区长阳大道689号),邮编:4435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17年10月30日9:30前。
(三)登记地点:
湖北省长阳经济开发区长阳大道6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李明燕
电话:0717-5902178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议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
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北任森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湖北任森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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