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03
公告编号:2021-006
证券代码:835811 证券简称:唯达技术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江苏唯达水处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
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唯达水处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规化,经审慎考虑,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胜
军先生于 2021 年 2 月 3 日签署了《江苏唯达水处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承诺》,作出声明与承诺如下:
本人或本人指定的第三方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回购: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审议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
成票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1-006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递交书面申请要求控股股东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自公司披露终止股票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
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5、不存在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7、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回购价格原则上为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三)回购有效期限
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终止挂牌决议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内,为本次申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交其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本人或本人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股份收购义务。异议股东可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就回购事宜与公司联系,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杨玲
联系电话: 0512-67060155
联系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唯华路 3 号君地商务广场 10 幢 301 室
传真: 0512-62897567
公告编号:2021-006
邮箱:lisayang979@163.com
特此公告
江苏唯达水处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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