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北京博大光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鲁舜专审字[2024]第 0161 号
关于北京博大光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鲁舜专审字[2024]第 0161 号
北京博大光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博大光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大光通
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
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鲁舜审字[2024]第0255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持续经营”所述,博
大光通连年亏损,经营状况不佳。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 3,841,401.87 元,
未分配利润为-103,213,278.04 元,2023 年度净利润为-38,769,901.77 元,股本为61,500,000.00 元,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该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博大光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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