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35801 证券简称:博大光通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博大光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博大光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核销坏账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对长期挂账且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进行处置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的坏账共计10,905,014.70元,分别为:北京利赏科技有限公4,081,070.00元;北京笑金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720,000.00元;
天津新亚精诚科技有限公司2,508,744.7元;深圳合众创意科技有限公1,595,200.00元;北京天宇共创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0元。以上款项在2023年12月31日已经核实无
法收回,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损益的影响为0元。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决策程序
本次核销坏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次坏账核销。本次坏账核销尚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账务处理。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各位董事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各位监事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核销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坏账的核销。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博大光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博大光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博大光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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