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835793 证券简称:安可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上海安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5月16日0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8年5月16日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335号2号楼14楼上海安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五)《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六)《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七)《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八)《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九)《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十)《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由自然人股东持
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6日08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335号2号楼1409室上海安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丽彬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335号2号楼1409室
邮编:200433
联系电话:021-65147111
传真:021-55666098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请于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安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上海安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上海安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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