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6
证券代码:835793 证券简称:安可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上海安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4月11日09时00分
结束时间:2018年4月11日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4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335号2号楼1409室上海安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追认公司质押应收账款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二)《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科技履约贷款的议案》
(四)《关于侯志昌、李鹏举为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贷款的议案》
(六)《关于侯志昌、李鹏举为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关于修订<上海安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八)《关于修订<上海安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九)《上海安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十)《关于修订<上海安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一)《上海安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十二)《上海安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由自然人股东持
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18年4月11日上午8:00至9:0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335号2号楼1409室上海安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丽彬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335号2号楼1409室
邮编:200433
联系电话:021-65147111
传真:021-55666098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请于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上海安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上海安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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