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6
公告编号:2017-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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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5793 证券简称:安可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上海安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安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下午 1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 3 名,
实到 3 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爱珍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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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议案内容:公司监事会对《 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
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
则(试行)》和《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有
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后,认为:
1、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编
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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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一)《 上海安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安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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