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16
公告编号:2022-030
证券代码:835787 证券简称:海力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海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具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通过复核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22〕191号),公司被认定为国家工信部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
效期三年(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此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相关政府部门对公司持续创新能力、专业化发展战略、市场竞争优势等方面的认可,也是对公司的品牌影响力、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肯定,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公司未来将继续秉承专精特新“小巨人”精神,聚焦主业,加大关键技术攻关与研发投入,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风险提示
公告编号:2022-030
上述信息不构成业绩承诺,对公司的影响以实际情况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通过复核的第一批专 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22]191 号)
浙江海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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