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湖股份:公司章程变更公告
摘牌鄱湖资讯
2020-04-30 21: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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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35786 证券简称:鄱湖股份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南昌市鄱阳湖农牧渔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 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 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是:国内贸易; 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是:国内贸易:罐头:畜禽水产加工品(干制水产品)、罐头(畜 水产罐头(鱼类罐头)、水产制品:非即食水产品:禽水产罐头)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干制水产品(鱼干)、鱼糜制品(其他):即食水产
2016 年 7 月 4 日止);乳制品(含婴儿 品:风味熟制水产品(其他)的生产;自营和代理
配方乳粉)、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批 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气瓶充装;水产养殖(限
发兼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7 年 11 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月 18 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术的进出口;水产养殖(限分支机构
经营)(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
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 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
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 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
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九条 公司建立股东名册(公司 第二十九条 公司建立股东名册(公司股份在全国股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挂 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挂牌后,应依据证券登记机关牌后,应依据证券登记机关提供的凭 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 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 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 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 公司应当建立与股东畅通有效的沟通渠道,保障
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决策和监督等
权利。

第三十八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第三十八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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