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29
公告编号:2019-014
证券代码:835782 证券简称:嘉岩供应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上海嘉岩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通知
上海嘉岩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原定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3月20日;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关于2019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延至2019年4月12日,股权登记日变更为2019年4月8日。
二、临时议案的基本情况
2019年3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胡正朝(截至2019年3月27日持股数量:10,800,000股,持股比例:54.00%)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上海嘉岩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
公告编号:2019-014
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现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议案进行修订并重新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系同一事项,因此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取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与发行对象重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现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进行修订并重新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和《关于与发行对象重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系同一事项,因此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取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与发行对象重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9-014
公司及原股东拟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现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进行修订并重新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胡正朝持有公司股票10,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00%,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故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补充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补充提案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胡正朝的本次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关于2019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中列明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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