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3
上海嘉岩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嘉岩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7月30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正朝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0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上海嘉岩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胡正朝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议,提名胡正朝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董事候选人为连选连任,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胡正朝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董事适当人选。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吴军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议,提名吴军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董事候选人为连选连任,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吴军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董事适当人选。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周敏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议,提名周敏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董事候选人为连选连任,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周敏珍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董事适当人选。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程侃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议,提名程侃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董事候选人为连选连任,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程侃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董事适当人选。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余浩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议,提名余浩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董事候选人为连选连任,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余浩杰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的情形,经核查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董事适当人选。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程学云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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