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8
关于上海嘉岩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三次反馈意见
上海嘉岩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并中山证券:
现对由中山证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上海嘉岩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三次反馈意见:
1、关于未解付的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请公司补充披露具体解决、防范措施及具体实施情况。若已解付或交齐保证金,请补充具体进展至公开转让说明书。请主办券商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请你们在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反馈意见逐项落实,并通过全
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上传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挂牌业务部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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