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31
证券代码:835781 证券简称:同济股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上海同济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同济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改内容如下:
修订后条
原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款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股份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
规的规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 定,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本: 资本:
第八条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 第二十条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批准的其
他方式。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股份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 第二十一 公司发行股份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发行股份时
第九条
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条 已有股东是否有权优先认购。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
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
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新增 第三章股份
第二十三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要约方式;(二)其他合法的方式。
新增 第三章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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