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13
证券代码:835778 证券简称:安明斯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上述审计报告的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持续经营和六、25
未分配利润所述,公司近三年市场销售持续大幅下降,连续亏损,净资产逐年减
少,应收账款长期挂账,2022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余额 684,915.91 元,同时
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已被司法冻结。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安明斯公司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进行了评估并提出了应对措施。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二、监事会的意见
经监事会对以上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告编号:2023-013
(一)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
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公告》无异议。
(二)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加快推进相关工作,解决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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