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08
公告编号:2020-040
证券代码:835776 证券简称:招金励福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烟台招金励福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烟台招金励福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就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健华先生、黄晓君女士、李守生先生、姜忠智先生、 时文革先生、李海涛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按照相关监管要求,我们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截止本会议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券监督
公告编号:2020-040
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本次董事提名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 我们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其任命有利于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将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治理,同意提名黄健华先生、黄晓君女士、李守生先生、姜忠智先生、 时文革先生、李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柳喜军先生、刘胜元先生、包敦安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按照相关监管要求,我们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截止本会议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本次独立董事提名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 我们认为,柳喜军先生、刘胜元先生、包敦安先
公告编号:2020-040
生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其任命有利于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将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治理,同意提名柳喜军先生、刘胜元先生、包敦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薪酬》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提议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薪酬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强化董事、监事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经独立董事赵大勇、刘胜元、叶树峰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烟台招金励福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大勇、刘胜元、叶树峰
2020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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