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香料: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2)
百花香料资讯
2017-06-28 17:14:3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6-28

证券代码:835774 证券简称:百花香料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已于2013年与广州土发中心签订土地收储协议《收回广州



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国有土地补偿协议》(穗土合字[2013]0050号)并于2016年完成搬迁退出。按协议,公司位于百花路111号的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将获得总额10.2亿元搬迁补偿款。本公司拟与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轻工”)签订协议,对项目地块的收储补偿款进行分配。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广州轻工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年6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了《关于签订<广州市荔湾区百花路111 号土地收储补偿款分配协



议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钟炼军、陈建斌、刘颂、符荣武回避表决。



本议案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广州轻工工贸集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 有限责任公司 方贵权



团有限公司 147号 (国有独资)



(二)关联关系



广州轻工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与广州轻工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广州轻工签订《广州市荔湾区百花路 111 号土地收储



补偿款分配协议书》,根据该协议,项目地块由于历史原因登记在公司名下,实际上归广州轻工所有,因此项目地块的收储补偿款归广州轻工所有,但对应的土地整理、修复以及拆迁安置等事宜由公司负责,相关费用应从土地收益中扣除。因此,公司享有的补偿款包括: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土地修复费用;设备处置及厂房拆卸费用;企业经营损失及职工安置、分流费用;临时厂区建设或租赁费用、机器运输、安装、管理费用及支持企业持续发展等成本费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的《百花搬迁支出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粤报字[2016]第10937号)对公司



发生的搬迁和重建费用的审核结果,并对公司持续发展给予一定的支持,经双方协商同意,分配给公司的补偿款为257,588,772.06元(大写:贰亿伍仟柒佰伍拾捌万捌仟柒佰柒拾贰元零陆分)以及按《百花搬迁支出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粤报字[2016]第10937号)所列示的预算环保修复费用之外新增的环保修复费用对应的金额,余下收储补偿款在扣除上述预算外新增环保修复费用对应金额后归乙方所有。



土地环保修复项目尚在进行之中,实际所需资金按项目执行实际果及审计为准。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项目地块由于历史原因登记在公司名下,实际上归广州轻工所有,因此项目地块的收储补偿款归广州轻工所有,但对应的土地整理、修复以及拆迁安置等事宜由公司负责,相关费用应从土地收益中扣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了《百花搬迁支出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粤报字[2016]第10937号)对公司发生的搬迁和重建费用进行审核,因此,收储补偿款分配方案公平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是项目地块收储补偿款在公司及项目地块的实际产权人之间进行分配,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对项目地块收储补偿款的分配,分配方案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