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科技: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纵横科技资讯
2023-11-23 15: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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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23


公告编号:2023-028

证券代码:835773 证券简称:纵横科技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烟台东方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烟台东方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战略调整等因素考虑,经审慎研究,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
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本次终止挂牌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将妥善解决异议股东的诉求,由公司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合理的价格进行回购,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但未对公司股票终止挂牌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3-028

4、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二)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价格

对于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在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以下简称《拟申请终止挂牌公告》)公告之日前(含当日)取得的公司股份,回购价格原则上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准。

具体回购价格、回购方式以公司与异议股东协商并签订的回购协议为准。(六)申请回购的方式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 30 日止。

异议股东需要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将回购书面申请材料亲自送达或邮寄至公司(以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邮箱地址为:zongheng@dongfang-china.com。回购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1、异议股东的回购申请原件(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公告编号:2023-028

2、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

3、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

4、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如异议股东未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送达股份回购申请材料,则视为其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届满后,公司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七)争议调解机制

如因本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公司联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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