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3-15
证券代码: 835768 证券简称:中数智汇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北京中数智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一、定义
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指 北京中数智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指 北京中数智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合法 设立并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指 北京中数智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指 北京中数智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章程:指 北京中数智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激励对象: 指 根据本计划的条款,并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
议通过,有权购买激励股权的公司员工;
激励股权/激励股份:指 公司根据本计划规定的条款和条件,
分期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的限制性股票。
二、股权激励目标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股东与重要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
2、倡导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绩效文化,增强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3、吸引、激励和稳定公司经营管理骨干、核心技术人员,通过股权激励把股东和激励对象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促进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三、激励股权来源、数量、权利限制
1、激励股权来源: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分期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根据本激励计划分期定向发行的股份只用于员工股权激励。
2、激励股权数量:公司拟向激励对象分期定向发行股票不超过555.5555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因除权、除息等原因,需要调整股权数量、比例、价格的,公司股东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3、激励股权的权利限制:激励对象不得将在禁售期内的激励股权进行质押,或以所持激励股权为第三方提供任何担保,或以激励股权偿还债务,也不得行使其他任何未经公司书面同意的处分权。
四、激励计划具体方案
1、符合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发行的激励股份的价格每期分别制定。
2、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为:符合公司规定激励条件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3、发行时间安排
1)第一期股权计划激励分批执行,详见附表1:
每批执行前,公司应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经营业绩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依据公司激励计划授予当批次股票。每批次股票的授予价格,由当批次激励股票授予前,根据已经披露的最近一
期公司每股净资产值作为发行价格。
2)剩余股权激励的具体执行方式,由公司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及员工个人业绩情况等综合因素考虑后,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后确定。
3)在执行股票激励计划时,公司应与员工签订股票激励协议,协议中应就激励方式,激励股票数量、授予价格、考核方式等内容作出约定。
五、禁售期、转让价格
1、禁售期:激励对象的禁售期在每期股权计划制定时确定。禁售期满后,除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有特殊规定外,股权可自由转让;转让时,公司或其他人员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2、如出现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股份认购协议约定,激励对象应向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人返还全部激励股份。因交易规则或其他原因,致使激励股份无法转让给公司的,激励对象应将转让激励股份所得收益返还公司。
六、激励计划的调整
1、公司因除权、除息等原因,需要调整股权数量、比例、价格的,公司股东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除本协议约定的情形外,本股权激励计划不因引入新股东、控制权变化、股权转让等原因变更或取消。
2、上述第1款所述之调整,包括但不限于:(1)对本计划的内容进行调整;(2)对购买价格进行调整。
3、本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结束前,发生上述第1款情形时,可由
公司董事会提出本股权激励计划变更议案,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4、本激励计划执行期间,公司股东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对本计划进行修订、变更、终止。
北京中数智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3月 15日
附表1:
第一期 第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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