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月明资讯
2018-03-29 16: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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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29

证券代码:835752 证券简称:日月明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通过现场会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1日以电话通知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陶捷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2018-007)。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18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18-008)。



表决情况: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陶捷先



生进行了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李志文继承人所持公司股票的议案》,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6年10月15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同意向公司原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定向发行不超过260万股(含2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85元,其中向核心员工李志文定向发行10000股(限售股)。



2016年11月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与发行对象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李志文(乙方)与公司(甲方)签署《股票认购协议书》之“第五条双方的陈述与承诺”之“5.2.7”条款如下:



“5.2.7 乙方承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有权按本次股票发行认购金额加同期存款利息回购其当期股份:



5.2.7.1 自本次认购完成之日起,乙方在甲方及其下属控股公



司的任职期未达到四年。



5.2.7.2 乙方在本次认购完成后四年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总



成绩未达80 分。



5.2.7.3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在市场开拓、产品销售、货款



回收、技术服务等过程中造成甲方严重损失。



5.2.7.4 乙方发生危害甲方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导致甲方



经济损失。”



同时李志文(乙方)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日月明实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陶捷、谭晓云(统称为甲方)签署了《<认购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在乙方触及与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股票认购协议书》之“第五条双方的陈述与承诺”之“5.2.7” 约定的事项时,乙方同意将其基于《股票认购协议书》取得的股份,按该次股票发行认购金额加同期存款利息转让给甲方,同时甲方作为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同意回购上述股份。



本协议自乙方触及《股票认购协议书》之“第五条双方的陈述与承诺” 之“5.2.7”约定的股份回购事宜之日起生效。”



2017年1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



公司办理完成了股份登记及相关限售事宜。



2017年10月,李志文因病过世;2018年3月,其个人合法持



有公司股份已由配偶尧雪华和子女李想、李梦继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上披露的《关于李志文股份完成继承的公告》(编号2018-005)。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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