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14
公告编号:2019-016
证券代码:835742 证券简称:欣视景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深圳市欣视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西安中科光电精密工程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3年4月19日,注册资本641.03万元人民币,其中,深圳市欣视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视景”)持有标的公司西安中科光电精密工程有限公司12%的股权,根据甲方与标的公司及其他股东于2018年2月8日共同签署的《关于西安中科光电精密工程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公司应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1500万。现欣视景将占标的公司12%的股权以人民币1968.7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吴易明,吴易明愿意受让该股权,并承担出资义务。其中1668.7万元由吴易明向欣视景支付;其余300万元由吴易明标的公司支付,作为补缴出资。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
公告编号:2019-016
上。
第三十五条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分别为173,991,828.47元人民币和136,986,775.86元人民币。本次出售的资金为16,687,000元人民币,占2017年度经审计期末总额9.59%,占2017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总额12.18%。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该事项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应当回避表决情况。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吴易明
住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350号15号楼6单元502号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西安中科光电精密工程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二号现代企业中心东区工业厂房3
公告编号:2019-016
栋3层10302室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1、注册日期:2013年04月19日
2、法定代表人:吴易明
3、注册资本:641.03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二号现代企业中心东区工业厂房3栋3层
10302室
5、经营范围:精密仪器、精密传感器件及系统、专用测控系统、智能自动化系
统、光电仪器、计算机软硬件和机电产品(以上均不含专营、专控、专卖、
限制商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维护、技术转让;货物与技术的进出
口经营(国家限制、禁止和须经审批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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