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益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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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7 15: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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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17

证券代码:835741 证券简称:创益通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及《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审阅了公司编制的《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二)——连续发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规存放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客观公正,按时完成了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工作,表现出极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程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追认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2015年-2017年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认真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2015年-2017年与深圳市腾亚五金塑胶模具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此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追认上述关联交易,并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更正《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修订,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业务指南(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依据充分;更正后的《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客观、准确的信息。我们同意对《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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