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8
公告编号:2020-034
证券代码:835738 证券简称:浩林文化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上海浩林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海浩林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9,001,511.55元,未弥补亏损9,001,511.55元,达到公司股本总额5,000,000.00元的
180.03%,已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业绩亏损的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较大,主要是由于往年累计亏损较高,主营业务受影视行业政策变动影响所致。
自2018年起,国家职能机关进行大范围的税务复查清缴,文化影视行业部分演员、导演、经纪人公司和个体工作室由于发生偷税漏税行为被进行大范围的税务复查清缴,因此公司的影视业务板块中的影视版权销售、影视剧本创作委托和影视作品制作拍摄等业务也受到相应的影响,业务承接和持续推进受到较大影响,严重影响了公司的营业收入情况。除此之外,自2019年7月起,国家广电总局备案中心改
公告编号:2020-034
变影视剧(含网络发行影视剧)备案条件,要求所有申请“拍摄许可证”的影视剧项目的剧本由原来的“故事梗概、人物小传、剧本大纲及中心思想”,调整为“包含上述条件,另加影视全剧本”, 因此也造成了公司影视剧本委托编剧业务和影视剧拍摄承制业务生产销售周期的延长和增加,也对公司的营业收入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366.33万元,利润为-397.04万元。然而伴随进入2020年,公司更多业务转入数字化和互联网平台,经营和业绩已经出现明显好转。
三、拟采用措施:
(1)尽快加大文学内容从实体出版向数字化转化的生产,开发有声书、数字广播、知识付费等新产品;
(2)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确保应收账款按期收回,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3)加强公司内控管理、预算管理。减少不必要的费用开支,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通过以上措施,公司管理层认为可以逐步改善经营状况。
四、 备查文件
《上海浩林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上海浩林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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