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08
公告编号:2023-064
证券代码:835737 证券简称:传神语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传神语联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传神语联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该次会议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供了与该次会议有关的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导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传神语联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我们认为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我们认为上述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三、《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合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中签订的股份认购相关合同,我们认为,合同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股份认购合同合法有效。因此,
公告编号:2023-064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四、《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相应发生变化,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根据本次定向发行的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我们认为,公司因上述事项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五、《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拟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我们认为上述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中协议范本的基本要求,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本次股票发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的相关事宜,我们认为相关事项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传神语联网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树武、孙志勇、林颖
2023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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