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禹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禹股份资讯
2017-04-26 15:56:3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4-26

证券代码:835731 证券简称:国禹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2



江苏国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江苏国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上午9:00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B栋17层公司会议室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诸宁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通讯方式发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国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情况。



报告就2016年公司监事会决议及列席监督董事会、股东大会,



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了总结。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2016年



度,公司监事会认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报告予以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



度报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年度报告编制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予以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



情况予以汇报。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编制



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予以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



情况予以汇报。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编制



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反映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计划和管理预期,报告予以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关于2016年利润分



配方案予以汇报。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



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予以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 统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6年年报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